韩国N号房二审:维持对创建人有期徒刑34年判决

  原标题:韩国N号房二审:维持对创建人有期徒刑34年判决

  (观察者网讯)据韩国朝鲜日报报道,当地时间19日,韩国“N号房”创建人文亨旭(문형욱) 在二审中仍被判处有期徒刑34年。其因涉嫌违反儿童青少年性保护相关法律,在一审中被判34年。

  此前今年4月8日,大邱地方法院安东分院以违反《儿童青少年性保护法》为由,判处文亨旭34年有期徒刑。此外,除了10年的个人信息披露和10年与儿童、青年和残疾人有关的就业限制外,文亨旭还得佩戴电子定位设备(电子脚链)30年。文亨旭对此提出了上诉。

  19日,大邱高等法院在文亨旭的二审中,驳回了被告人和检方的全部上诉,仍被判处有期徒刑34年。

  法院称:“被告人对未成年犯下了严重的罪行,并且手法极其恶劣,侵犯了人的尊严和价值。”

  郑成旭补充说:“这个案子把握度得要相当微妙,一审原判无论过重或过轻都是不合理的。”

<a href=韩国N号房二审:维持对创建人有期徒刑34年判决”>韩国“N号房”创建人文亨旭在安东警察局前回答了记者的提问。来源:朝鲜日报

  法院表示文亨旭是初犯,没有犯罪前科,即便他已经与部分受害人达成了协议,但是考虑到损害程度和伤害程度,也有必要对文亨旭进行严厉处罚和隔离。

  “N号房”事件是指韩国系列网络性犯罪事件,从2019年2月到去年1月,文亨旭率在通讯平台Telegram创建账号“N号房”,以“godgod”为网名发布3762部性侵犯视频。

  据当地调查机关透露,2017年1月至2020年初,文亨旭涉及21名未成年受害者拍摄性侵视频1275次,并且在2018年9月到2019年3月期间,用性侵视频来威胁三名受害者的父母。

  与此同时,与“N号房”有关的犯罪嫌疑人的一审判决大部分已经完成。“赵博士”赵主彬(조주빈),2020年11月被判处40年有期徒刑。姜勋(강훈)被判处15年徒刑,李元浩(이원호)被判处12年徒刑,安升镇(안승진)被判10年有期徒刑。南景邑(남경읍)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目前正在等待上诉审判。

  大邱高等法院表示:“文亨旭知道儿童和青少年容易变成犯罪的主要目标,对于此类事件的发生,也需要严厉的惩罚。“

责任编辑:祝加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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