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嫌网速慢烧毁电信设备被判7年 通讯中断50小时:请爱惜公用电信设施

男子嫌网速慢烧毁电信光交箱,这操作也是没sei了,当然他也要为这样的行为买单。

近日,广西一男子因嫌网速慢烧毁电信光交箱,犯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获刑7年。2021年6月22日,岑溪男子蓝某在网吧上网,因感觉网速太差萌生破坏电信设备的想法。

随后蓝某用打火机点燃随身携带的纸巾,将路口处一个电信光交箱烧毁,造成岑溪市政府、人民医院及附近居民用户共3937户,通讯中断28至50小时。

一审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蓝某不服上诉,二审维持原判。对于上述行为,专家也是表示,行为人有故意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就直接构成犯罪。

所以大家一定要爱护身边的公用电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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