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检察院发公告对微信“敲警钟” 平台企业或迎未保“大考”

屋漏偏逢连夜雨,除了持续进行中的反垄断调查,阿里之后,腾讯等互联网公司接连被监管机构及媒体关注。

8月6日晚,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发布公告称,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简称“腾讯”)的微信产品“青少年模式”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涉及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

微信第一时间回应表示,“将认真自检自查微信青少年模式的功能,并且虚心接受用户建议以及诚恳应对民事公益诉讼。我们很重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微信将积极承担起保护和引导青少年的社会责任。”

海淀检察院发公告对微信“敲警钟” 平台企业或迎未保“大考”

公益诉讼公告阶段,腾讯尚未被起诉

据了解,2020年10月,响应主管部门的倡议,微信主动上线了青少年模式,并一直在持续完善其能力。海淀检察院的公告里,目前尚未披露微信“青少年模式”中涉及的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具体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有法律人士指出,海通检察院的公告并不意味着诉讼已经开启,很多媒体报道时直接使用了“海淀区人民检察院起诉腾讯”或“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作为标题,这就是典型的乱用法律术语。

根据检察院发布的公告和《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四章第二节“公告”规定,本案目前仍处于“公告”阶段。由检察院公告社会利益受损害情况和告知适格主体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通俗来说,这更像是一次对原告的“公开征集”,同时也是对微信的一次“威慑”。如果检察院发现公共利益仍处于被侵犯的状态,即使没有适格主体,检察院自身也可以作为公益诉讼人发起诉讼。

同时,在30日的公告期内,检察院会对案情进行进一步审查。如果审查中有发现不存在违法行为的或公共利益已得到保护的等情况,案件可能会被终结,不会被推进到起诉阶段。

因此,这起针对腾讯的公益诉讼是否真正会发起,还要等检察院的审查结论。

根据微信的公告,在青少年模式下,目前开启后,家长能够设置视频号、公众号、小程序等产品的开放范围,且支持展示视频号青少年专属内容池,限制青少年用户发起直播以及使用直播打赏,关闭小游戏、Q币充值、信用卡等功能。

腾讯表示,也将借此机会广泛收集用户反馈,不断完善对青少年的各项保护措施,并持续对青少年进行正向引导,与家长共同保护青少年的健康上网生活。

未成年人保护受全社会关注

2020年10月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确立未成年人保护检察公益诉讼。

中国政法大学未成年人事务治理与法律研究基地副主任苑宁宁曾撰文指出,当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在网络空间受到侵犯时,通常带有损害扩散迅速、受害范围广泛、受害时间持续、受害人数众多、受害方式隐秘等特点,导致个体维权成本高、途径少、效果差。这可以说是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最大难题。根据以往的经验,既需要强调各方齐抓共管、各履其职,更需要有常态化的机制和制度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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